代理商说明:
公司下设渠道代理商和推广代理商两种代理商,二者相互独立互补干涉,可以同时兼任。
渠道代理商和推广代理商区别:
1.渠道代理和推广代理商二者相互独立,互不干涉
2.渠道代理在本质上和辽宁微科科技公司属于合作关系,渠道代理需要向微科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代理费,由公司签订合同并签署盖章。授权其可以代理微科科技旗下产品或者服务。
3.推广代理商本质与微科公司属于雇佣关系,推广代理商通过自己的渠道推广微科科技旗下各类产品,由微科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返佣。
4.效益较好的推广代理商,微科可以与其签订合同,进行额外的奖励。
5.渠道代理商与公司签订合同后,受法律保护其利。推广代理商不受保护,当推广代理商有损于公司声誉和利益时,公司有权取消其资格。